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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期的借条能否再次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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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还款期限己过不能重新写借条,应按约定还款。借条还款期限己过对方不还钱,诉讼时效为3年。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

法律分析

一、借条还款期限己过还可以重新写吗?

借条还款期限己过不能重新写借条,应该按照约定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借条还款期限己过对方不还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借条还款期限已过后不能重新写借条,应按照约定还款。对方不还钱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包括原告起诉、被告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步骤。根据具体情况,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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