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晨练制度
为了督促我系学生合理利用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提高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参加各项工作和活动,促进我系班风学风建设,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晨读晨练制度。有关规定如下:一:时间和地点
1、晨练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晨6:30——6:50。
2、晨练地点为本校操场。
3、晨读时间为7:10——7:50。
4、晨读地点以学生会安排为准。
二:实施细则
1、学生必须准时参加晨读晨练。
2、晨读采取由班长和系学生会成员共同考勤,结果交予纪律部汇总。
3、晨练考勤由系学生会体育部具体落实。
4、晨读、晨练时间,宿舍不得有学生逗留。
三:惩罚措施
1、晨读晨练每缺一人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2分,并扣除其个人量化考核分0.1分。
2、若班委或学生会成员缺勤,所扣分数加倍。
3、一周缺勤的次数超过三次的学生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4、每月缺勤人数最少的三个班级将对其进行通报表扬加班级量化考核分10分。
5、每月缺勤最多的三个班级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扣班级量化考核分10分。
四:纪律规定
1、考勤人员(各班班委、学生会安排的考勤人员)如不负责任,造成检查失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晨读、晨练考勤结果将作为班级和个人学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3、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者,请事先向辅导员老师请假;特殊情况需补假者要严格履行补假手续。
四、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20__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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