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有权利得年终奖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年终奖发放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但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我认为也不能随意解释、因人而异或违反公平原则。
第一,年终奖也是你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
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不发或克扣,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须由单位提供理由和证据。
第二,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职工辞职是法律允许的,因为行使正当合法的辞职权就要失去原本的报酬,显然不符合法律宗旨。更何况有些职工的离职还是有一定原因的。所以按同工同酬原则,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会支持这些职工按比例分得年终奖,我认为这是正确的,体现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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