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0年南京的发放标准是每月300元。6月开始,连发4个月。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自身情况提前集中一次性发放。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 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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