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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