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障中心各办事处受理参保人在市外发生住院医疗费用,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住院首次病程记录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原件,以及财税统一印制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
法律分析
参保人若已参加珠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在市外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则符合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住院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原件;
(3)财税统一印制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
拓展延伸
根据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外住院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市外住院、出院证、费用清单、费用明细单、诊断证明、费用原始凭证、联、费用盖章、费用收据、费用收据联、费用联、费用联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公证、银行卡号、开户行、开户行所在地的市税务局的代扣代缴税款银行。
此外,还需提供市外住院费用结算单、市外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市外住院费用结算单公证、银行卡号、开户行、开户行所在地的市税务局的代扣代缴税款银行。
在办理珠海医保市外住院报销时,还需提供市外住院费用结算单、市外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市外住院费用结算单公证、银行卡号、开户行、开户行所在地的市税务局的代扣代缴税款银行。
因此,办理珠海医保市外住院报销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结语
参保人若已参加珠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在市外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则符合受理条件。办理部门为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所需资料包括社会保障卡原件、住院首次病程记录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原件、财税统一印制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办理时限为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在诉讼活动之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开展相关鉴定业务的,参照本通则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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