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捐赠方):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
为进一步提高 神经内科疾病诊断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甲方自愿无偿向乙方捐赠经颅多普勒仪设备,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无偿捐赠价值贰拾陆万元(¥:260000.00)经颅多普勒仪设备壹台给乙方。
设备名称:经颅多普勒仪 型号:SONARA 数量:壹台 单价(元): 260000.00 产地:美国
详见设备清单。
第二条 :赠与设备用途:神经内科疾病的检查及诊断(
1、脑血流微栓子监测
2、颅内血流的检测
3、发泡实验
4、检测脑血管痉挛
5、脑死亡的检测)
第三条 赠与设备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
二、交付地点:
三、交付方式:现场赠与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设备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乙方收到赠与设备后,出具有效的接受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设备,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设备的用途。如果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只一次性提供经颅多普勒仪设备,不负责今后的维护和保养。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 (公章)_______
(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监察部门负责人: _______
财务部门负责人:_______ 设备科负责人:_______ 使用科室负责人: 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 _______年 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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