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年龄: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_____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_____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_____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_____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
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对从事
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_____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_____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_____日、小时)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_____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乙方工资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_____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_____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____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八、劳动合同变更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甲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