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要约就是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他所发出的就不能视作是承诺而是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一、新承诺是新要约吗
新要约是受约人在接到要约通知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
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某些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
此外,受要约人对要约拒绝后,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接受要约,也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才表示承诺的,不为承诺,而为新要约。
二、怎样区分新要约
新要约是受约人在接到要约通知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某些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
此外,受要约人对要约拒绝后,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接受要约,也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才表示承诺的,不为承诺,而为新要约。
三、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要约撤回的方式如下:
1、要约人需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时,发出撤回要约的通知;
2、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回要约。
以下两种要约不可撤消: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综上所述,撤回要约可以通过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撤销要约的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来撤销,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要约存在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即约定了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此做了准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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