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虽然犯罪地、服刑地机关、均有管辖权,但由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涉及将已决犯异地解押的问题,明显不属于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审判更为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一条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管辖。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管辖。
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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