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树立和落实新重农观,尊重城镇化发展规律,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
2.加强和完善惠农,建立公平、科学、有效的征地管理与协调机制二惠农是我们党历来重视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
3.坚持制度创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4.坚持市场配置,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四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接受村民监督。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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