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