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知情权。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首先享有知情权。
二、异议权。
三、损害的救济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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