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注意: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而且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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