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市内保单位“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内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创新保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内部单位安全防范规范化建设,增强全市保民警和单位保卫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担当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着力构建内部单位打防管控一体化防控体系,省城综治办、市、市治安保卫工作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安全管理、指导监督能手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平安(太原)省城”理念为指导,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为依据,以创建平安单位、促进省城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为目标,激发内保民警和党政机关、企事业保卫干部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破解制约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瓶颈和难题,开创保工作新局面。通过创建平安单位,落实创新社会管理,打造省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品牌。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太原市副 雷毓智
常务副组长:太原市保支队支队长 张千旺
副 组 长:太原市保支队政委、副支队长,技侦支队、各分、县(市)局分管内保工作的副
成 员:太原市保支队室、所、队长,技侦支队邮电保卫大队大队长,各区、县(市)分局治安大队(或内保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原市保支队,主任由支队政委刘永胜担任,副主任兼联络员由太原市保支队指挥室主任牛魁彪担任,联系电话:67(小号)、6573774(办)。
三、评选范围、原则、方法
(一)评选范围
“安全管理能手”(含优秀安全管理能手80名、标兵安全管理能手20名)在全市被列为内保单位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领导、保卫干部、治保积极分子中产生,上报市保支队、技侦支队、属地区、县(市)分局和区、县(市)综治办初审后参加评选。
“指导监督能手”(含优秀指导监督能手80名、标兵指导监督能手20名)在市保支队、技侦支队、各分、县(市)局从事保工作安全防范指导监督管理的专兼职民警中产生,经单位推荐后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评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标准科学、合理、适用;评选指标比例适当均衡。
(三)评选方法
1.安全管理、指导监督能手评选由市保支队牵头组织,各区、县(市)分局、综治办具体实施,进行初评后上报领导组进行审核评选。
2.竞赛活动从20xx年10月起至20xx年10月止,为期一年。通过月小结、季考核、年评比的方式评选出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能手,在全市进行表彰奖励。
3.评选采取民主推荐、效能考核、执法考评、业务考试、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主要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创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发破案;完成任务;遵纪守法;上级单位(领导)满意度;同级单位满意度;职工群众安全感等。
4.“安全管理能手”参评名额:省级直管单位(含驻并单位)30%,市级直管单位40%,区、县(市)级直管单位30%。
5.“指导监督能手”参评名额:按照现有从事保工作专兼职民警的10%比例进行分配。
四、奖励办法
(一)通过竞赛评比出的优秀安全管理能手、优秀指导监督能手和标兵安全管理能手、标兵指导监督能手由省城综治办、太原市和太原市治安保卫工作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冠名单位分别对获得优秀安全管理能手、优秀指导监督能手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获得标兵安全管理能手、标兵指导监督能手的人员奖励人民币20xx元。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给予优秀安全管理能手不少于一个月的工资、标兵安全管理能手不少于一个半月工资的奖励。
五、措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在机关内部和所辖单位广泛开展动员活动,充分调动内保民警和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实现全市保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树好典型,强化落实。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认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开展活动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管辖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能力,不断提高民警的监督能力和保卫人员的管理能力,不断总结活动中好
的经验和做法,坚决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方案贯彻方案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三)严格标准,奖惩分明。安全管理、指导监督能手评比分值必须高于90分(含90分)。近两年因执法问题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专项行动不达标,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弄虚作假的,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参加岗位能手评比活动。
(四)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评选活动由市保支队、技侦支队、各区、县(市)分局和综治办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市保支队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后,报竞赛活动领导组根据候选人的综合情况拟定安全管理能手、指导监督能手人选,报省城综治办和市审查同意后,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的,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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