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1、保证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2、保证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
3、保证不采购使用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4、保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非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5、保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6、保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保证不聘请无有效健康证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的乡村厨师。
8、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聚餐提前一天时间向村食药安办申请备案。
9、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食用饭菜实行48小时冷藏留样。
10、如遇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肠道传染病,负责及时报告村食药安办和送诊,同时向接诊单位菜谱清单和饭菜留样作为诊疗用。
承诺人(举办者)签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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