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停车场属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性质。根据用地性质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社会停车场属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性质。社会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停车场是根据城市规划建造以及公共建筑配套专供社会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收费营业性停车场。社会停车场是免费无需进行收费的停车场。
社会停车场是根据城市规划建造以及公共建筑配套专供社会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收费营业性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又分为路内、路外两种:
1、路内临时性社会停车场,是指经批准,在规定时限,占用城市部分道路,允许停放大量车辆,以满足特大型活动(、集会等)的临时场地。
2、路外社会停车场,是道路以外,投资建设和建造的专供停放车辆的场所,停车场仅有画停车格而无人管理及收费。
一、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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