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7月6日前,单身非沪籍人士不可以在上海买房,已婚是首要条件,且需要在上海缴纳2年以上社保。但在2015年7月6日后,部分非沪籍人才将有资格在沪购房。
根据2015年7月6日,上海市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从创新更具竞争力化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从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等三个方面阐述上海最新的人才,其中最受关注的包括向符合条件者定向微调住房限购。这将意味着,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人才,今后有资格在沪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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