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临时差遣。明洪武二十四年始设巡抚 。永乐十九年,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产生巡抚制度。宣德五年,于谦、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 ,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 ,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
2、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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