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一审民事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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