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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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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灵活就业是相对于固定就业而言的,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 劳动关系 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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