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或者价格主管部门物价局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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