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人不可以戴首饰,着军装时不得围非制式围巾,不得戴非制式手套,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等,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手镯(链、串)、装饰性头饰等首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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