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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用谁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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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车辆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抢救的医药费用;限额范围外的,应当由肇事司机进行垫付;司机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进行垫付。

一、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肇事车逃跑后被抓车主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出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受伤者或目击者,在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立即报警。遇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应注意保护原始现场,保全物证,及时报警。对肇事逃逸者,一旦被机关抓获,将予以吊销驾驶证从严处罚。对举报肇事逃跑的有功人员,机关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

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的抢救费和医药费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超过限额的,为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是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一般不会对车主产生严重的影响,只要是及时支付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可,否则会被起诉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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