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形式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与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既保留了普通合伙的优点,也规避了其缺陷。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即其个人财产对于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特殊合伙人只需要负责出资本金且对企业的债权负有有限责任,不参与管理,并从企业中获得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注册要求,比如登记注册、出资认缴等。另外,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也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合伙人应当认缴出资,并对合伙企业债权负有有限责任;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并从合伙企业中分享利润。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