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以下程序办理解除:
(1)需要通知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3天通知对方);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者/用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除、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
(3)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4)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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