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合同和已完成工程量向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格清算的经济文件。全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那么,工程结算后是否可以要求违约金呢。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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