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权属,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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