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到期退房的,押金一般不退、应以押金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的或承租人无过错因出租人违约解除租房合同的,押金应予退还。
一、未付房租走了是违法行为吗?
未付房租走了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明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退房,房东可以直接扣除承租人的押金,那么合同有效,承租人的租金没有支付,出租人有权不退还押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签租房合同对谁有利
在生活中未签租房合同一般是对承租人不利,因为一般承租人都会预交房租和押金,没有租房合同的保障,随时有可能被房东赶出去,甚至押金和租金都不会退还。如果是承租人先住进去没有交租金和押金,那没有签租房合同会对出租人不利,因为承租人可能拖欠房租。
三、房屋租赁押金如何规定
房屋租赁押金的规定是: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费用,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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