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缴交罚金,是被判处罚金的服刑人员应尽的义务。服刑人员亲属可代为缴交。罚金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执行,服刑地中级人民也可以接收服刑人员缴纳的罚金。服刑人员亲属可以选择其中一缴交。原判一审收款后出具罚金收据, 服刑人员亲属将罚金收据交我监狱狱政部门复印,监狱复印单据后将原件返还交款人,复印件存服刑人员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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