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2、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3、经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
第二条 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
第三条 经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