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实现物尽其用,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使居住权人盈利赚钱。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不能将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出租给他人。
一、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何时能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见当事人在当事人之间合意设立居住权时开始就能登记了,居住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成功设立。
二、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吗
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在一般情形下并不享有居住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房子卖了老人居住证可以吗
房子被卖后老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在房子上为老人设立了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和居住权合同,并且要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居住权才可设立。因此,房子被卖后,老人要享有居住权需要在此之前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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