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借款人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借款人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当借款人因经营不善造成无力偿还时,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借款人的经营不善不能免除其对借款人的违约责任。因此,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借款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成立,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借款人除非出具有效证明证明借款用途发生了变更,否则不得将借款用于约定以外的用途。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 因经营风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应当提起于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