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签发单位不同: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签发的;电子社保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2)领取条件不同:医保电子凭证只要参加了医保的用户就能领取;电子社保卡必须是有实体卡的基础上才能激活、领取;(3)和功能不同: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实现药店买药、定点医院查询;电子社保卡不具备医保电子凭证这两个独有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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