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加急补办手续:
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签字盖章;
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额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
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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