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职工应当获得的优待措施有:
1、哺乳未满一年的女职工需从事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劳动;
2、不得延长哺乳期女性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要求夜间劳动;
3、哺乳期女职工应当在每一班劳动时间内拥有两次的哺乳时间,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且时长应达到30分钟;
4、每次哺乳事件所造成的交通花费应当记为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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