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根据的紧急预案以及在的领导下采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 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设立由本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各有关部门和下级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十一条 有关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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