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受理。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有了判决书后,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债务人一出现,债权人就可以申请重新启动诉讼程序。(2)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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