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拖欠工人工资,如果不是以下列行为之一恶意拖欠的,依法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将行为人判刑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恶意拖欠的,则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恶意拖欠工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必要性
恶意拖欠工资,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恶意拖欠工资设定罪名的必要性:
1、严重侵害了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
3、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怎样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条件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条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财产权、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和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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