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先向起诉确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待有明确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执行机构仅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应由人民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等、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等。因此离婚协议是不能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通过向起诉后,由判决或调解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为争抚养权勒索十万怎么处理
离婚后为争抚养权勒索十万需要向机关报警处理。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那么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某一方方拒绝给付抚养费,那么男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强制执行是的司法行为,法律对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都无权介入执行。
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标准交纳。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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