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老婆已经到起诉,那么还需一定时间进行案件登记。一般来讲,当天起诉当天查询,您是查不到任何诉讼消息的。如果,已经隔了一段时间,您可以拨打您所在地区的12368热线,按照提示进行选择,即可查询到案件信息。一般需要您提供起诉的,您和女方的姓名,因为是女方提起的诉讼,所以您一定是被告。您还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供查询使用。查询到案件后,如果是在北京,一般会先分配调解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需要先行调解。如果您同意离婚,您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对于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拿到离婚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您不想调解,您可以直接告诉调解员转为审判程序,通过开庭审理拿到判决书。
另外,如果您不同意离婚,那么女方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女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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