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由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负责。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作出决定。
一、确权是什么?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二、土地确权工作有什么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确定的城市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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