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因为公事而致残的军人,在退役之后死亡的话,那么其家人可以领到一笔抚恤金以及一笔安葬补助费用,如果这个军人还有儿女的话,那么其儿女在入学或者评优等活动的时候,享受病故军人家属的待遇,也就是说在国家的补助扶持方面的话就优先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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