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 地方可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各地门应当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点领域。
各省级门每年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门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定额补助,评审结果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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