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不一定是有罪,是可能性比较大。逮捕是、批准或决定,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会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可能被判处刑罚或拘留。
一、监视居住后批捕要不要收监
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可见,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机关、人民、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人民决定,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所以,监视居住后批捕后,会在看守所内关押,而不是收监。
二、伤人后被拘留与被逮捕有啥不同
伤人后被拘留与被逮捕的执行先后、决定机关和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是指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转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转逮捕的条件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干扰证人作证;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5、对于违反法监视居住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6、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逮捕是批准或决定,决定,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逮捕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正确、及时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保证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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