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业局
1.农村耕地管理属于当地农业局管理;
2.农村耕地是指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
3.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行政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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