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一日抵判刑期多少天?
刑事拘留一天会折抵刑期,因为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且在押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嫌疑犯人所用的时间并不算刑事拘留时间,因为我国规定是刑拘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1、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问题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2、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规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二、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我国《刑法》对刑事拘留的期限做了明文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机关提请人民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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