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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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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之诉的相关规定有:

1、当事人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

2、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哪些

无效婚姻之诉的相关规定有:

1、当事人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

2、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什么叫做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怎样处理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构成重婚。

二、一方或者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什么叫做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一、构成重婚。二、一方或者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三、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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