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收缴物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能开走吗
交通事故未处理,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会被拘留吗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6分。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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