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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立案处理办法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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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递交立案材料的,立案庭应进行收件登记、材料审查和立案指导工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的;

(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主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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